台北市黃先生投書:日前和家人遊覽彰化市八卦山,self storage在自然生態園區看見禁止擺攤的大紅告示牌,牌後卻攤販林立,十分諷刺。攤販多,表示遊客有消費需求,何不撤掉告示牌,妥善規劃攤販區依法管理?記者訪查:黃先生所指地點是縣政府土地,假日攤販雲集,販售小吃、飲料和紀念品。縣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長游文祥答覆:攤販在公園內營業,沒占用道路,警方不能取締,攤販沒製造髒亂,縣府只能驅離。縣府將訂定自治條例處罰到公園設攤營業行為,另一方面透過審議修改都市計畫,遊說都計委員將八卦山一些綠地的地目,從不能營業的公園變更為可供政府合法經常舉辦行銷農特產品展售的一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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